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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 名震京师,人送外号“陆阎王”(1/3)

一夜之间,京城的天,似乎真的变了颜色。

如果说之前陆焱当街斩杀安乐王,是让京城的权贵们感到了恐惧。

那么这次,他硬生生从东厂督主曹正淳这头猛虎嘴里拔了颗牙,还顺带敲诈了十万两银子,那就是让整个京城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。

太狠了。

太狂了。

这已经不是疯狗了,这分明就是一头披着人皮的……过江龙!

第二天一早。

京城的街头巷尾,茶楼酒肆,说书先生的嘴里不再是什么“三英战吕布”,也不再是“关公战秦琼”,而是多了一段新鲜出炉、还冒着热气儿的评书。

“话说那北镇抚司新上任的陆百户,身高八尺,腰围也是八尺……呸,是面如冠玉,目若朗星!”

说书先生把醒木拍得震天响,唾沫星子横飞。

“单人独骑闯东厂,面对那九千岁曹正淳,是面不改色心不跳!

只说了一句话……”

他故意拉长了音调,吊足了底下茶客的胃口。

“说什么了?”

“快说快说!”

“陆大人说:‘曹阉狗,把你那宝贝干儿子交出来,再赔个十万八万的汤药费,否则爷爷今天就把你这东厂的牌匾给拆了当柴烧!

’”

虽然内容夸张得离谱,但架不住百姓们爱听啊。

一时间,“陆阎王”三个字,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。

文官们听了,是又怕又恨。

怕的是这把刀太快,不知什么时候就砍到自己头上;恨的是这小子不讲规矩,把他们读书人那套“温良恭俭让”踩得稀碎。

武将们听了,是又敬又佩。

敬的是这小子有种,连东厂都敢硬刚;佩的是这份胆色和手段,是他们这群在沙场上拼杀的汉子都自愧不如的。

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,陆焱这个名字,则代表着一种复杂的情绪。

他们怕他,怕那身飞鱼服,怕那把随时可能出鞘的绣春刀。

但他们也……敬他。

因为自从陆焱接管了城南,那些平日里欺男霸女的地痞流氓、放印子钱的恶霸豪绅,一夜之间全都销声匿迹。

听说,不是被抓进了诏狱,就是被人套了麻袋,扔进了护城河里喂王八。

街道干净了,治安变好了,连小贩们都不用再交那苛捐杂税般的“保护费”了。

“都说锦衣卫是吃人的恶鬼,我看啊,这陆阎王,倒是有点青天的意思。”

一个卖炊饼的老汉,看着一队锦衣卫巡逻经过,不仅没躲,反而还笑呵呵地递上两个热乎乎的烧饼。

……

北镇抚司,第一百户所,最高处的了望台上。

陆焱迎风而立,绯红色的麒麟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。

他俯瞰着脚下这座繁华而又肮脏的京城,看着那些在街道上穿梭如蚁的百姓,看着远处那座在云雾中若隐若现的紫禁城。

心中,一股前所未有的豪情,油然而生。

曾几何时,他也是这万千蝼蚁中的一员,在那座名为“何府”的牢笼里,为了生存而卑躬屈膝。

而现在。

他站在这权力的顶端,俯瞰着这座城市的喜怒哀乐,掌控着无数人的生死荣辱。

这种感觉,比任何灵丹妙药都让人沉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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